1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,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,服务意识强;
2、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,持有a1驾照;
3、年龄在50周岁以下,户籍地在(六区六县),有部队驾驶员工作经历的转业退伍人员、有客车或公交车驾驶员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。
三、工作内容
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车辆的驾驶,保障机关用车需要。
四、工作地点
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(古田路40号)
五、工作时间
八小时工作制,每周休息两天
六、管理模式
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,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实行两年一聘。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继续聘用。
七、薪资待遇
应发工资3500元左右,缴纳五险一金,法定节假日休息,带薪休假等福利。
八、报名方式
1、报名时间: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,截止至招聘结束。
2、报名地点:劳务派遣公司。
3、应聘报名人员携带证件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):个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驾驶证、户口本、健康证等材料。另需携带个人简历一份。应聘人员报名后,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开具介绍信调取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,根据工作需要考察后择优录用。
咨询报名电话 87827822转816、83301851
联系人:叶小姐、陈先生